申请人作为股东和法人代表在德国注册公司(GmbH),并根据德国外国人法第21条(Aufenthaltsgesetz §21)申请法人代表签证。法人签证持有者,可取得1年的居留许可,以便合法开展公司经营,并在今后每年办理一次居留许可的延签(1-3年)。
居留许可满三年,若德国公司运营良好(即基本符合商业计划书),且德语水平符合条件B1,即可申请德国永久居留。
● 在德国开办企业
● 18周岁以上(45岁以上需按移民局要求缴纳一定的养老金)且无犯罪记录
● 大专或以上学历
● 具有基本的英文或者德文口语交流能力(英语雅思平均 4 分,或德语 A1)
● 需具备25万欧元以上可支配资金(无需解释来源)
● 申请人在国内公司持股或担任法人代表或独立个体3年或以上且参与公司经营管理
自由进出德国及欧盟境内
配偶及16周岁以下的子女可办理团聚签证,享受德国一切的福利待遇
提供现有企业包装,不用申请人自己运营
6-9个月即可获得法人签证
只需每180天登陆一次
公司成功经营3年后可以申请德国永久居留
01.进行资质评估,签约
02.支付投资款
03.各项公证材料准备
04.撰写商业计划书
05.递交材料并面签
06.获得签证并登陆德国换取法人居留卡
07.办理家庭团聚签证
08.3-5年后申请永居